2016年7月29日 星期五

我的FB復原使用手冊

從使用FB到出書以來,不知不覺追蹤人數跟朋友數已經一樣多。我喜歡使用FB,也喜歡與許多現實中認識或不認識的臉友在網路上聊天,讓我感到有聯繫,也感到安全。

最近感到自己對人的感受有很大的改變,同時也開始憂慮我同溫層的朋友感受到我的不同(我是孤僻鬼,但我又很在意朋友的想法),加上有新追蹤的臉友,所以想寫這篇介紹我是如何使用臉書。基本上寫這篇是讓我自己感到安全的成分比較多。

1.寫創傷與復原(40%):

我寫了一本書《不再沉默》,講述我三歲時被四個人性侵,並被控制三年,以及這些經驗如何陪伴我度過三十年的過去。許多新加追蹤的臉友,大概都是在剛出書的那段時間加的,同時我也收到許多來自各界的祝福以及珍貴的分享。

我非常珍惜這些互動。我也希望未來我繼續書寫有關創傷經驗與復原相關的議題時,能繼續給關注這個議題的朋友看見。

有時會抒發一些復原歷程中的感觸,例如旅遊的快樂經驗以及新的體驗等。

未來也計畫會開創傷與復原相關知識與經驗分享的工作坊,一樣會使用這個帳號發布訊息。

關於創傷與復原的書寫,我都會放在部落格《給安娜的信》。

2.創作(20%):

從憶起性侵回憶的過去,我開始有意識的尋求復原的道路。創作的經驗給我強而有力的幫助。其實我一直不懂創作、創傷與復原之間的關係,只是很清楚的感受到它是有效的幫助。後來在許多文獻上印證,創作活動是如何有效的幫助受創經驗的人重拾自己感受與生活的能力,我也因此感到更有信心。

曾經很想當一個藝術家,辦過幾個個展,期待以創作填滿我的生命,但時常在創作以外的時間,感到生命空洞、對人生毫無期待。畫畫時,腦袋裡也不斷迴響著我的施虐者羞辱以及自我批判的聲音。在認識自己的過去之後,這些聲音失去了傷害我的力量,創作再次幫助我穩定與豐富我的情感,讓我感覺更完整。

總有一堆的野心,想要畫這個,寫那個或拍更多的照片,創作更多的作品。現在試著一步步計畫,慢慢完成過去對自己的期待。

每次在分享任何一種形式的創作時,都覺得是在分享我靈魂的樣貌給他人觀看。感受到地球上遙遠的另一端有人細細閱讀了我的文字,或觀賞了我的創作。我幻想我的靈魂透過虛擬的媒介與其產生了共鳴,我感受到觀看的視線,我感到感動與安全。

這或許和我孤獨的過去有關,因為在我被性侵,感到最痛苦,生命受到威脅,並且孤獨面對的那段時間裡,我總是幻想有對超越時空的雙眼凝視著我,而我感受到我可以對著那眼睛述說,他會了解我的感受。這個特殊的感受與幻想,幫助了我度過我感到最痛苦的時間。今天我依然珍惜當初的那個感受。那個超越時空的眼睛是誰?我到今天有了新的體會:那是我,也是你。是一個生命超越形式對另一個生命的關懷,是人在存亡的困境中所淬煉出對生命存在的關懷。容我在未來的創作中有更多的描寫。

在創作的路上,希望能與你有更多的分享,也期待你對作品分享感受,我會很開心,批評與建議我會珍惜。

未來也會開屬於自己的創作工作坊,有給小孩的,也有給大人的,開始運作時會用這個帳號發布訊息。

創作的圖像我放在兩個部落格 felissimha.com 以及 貓屬獅子

3.分享社會議題與見解(20%):

我臉書第一層發展的同溫層是社會運動與關心相關報導的朋友們。他們啟蒙了我人權的意識。當時我參與了許多現場的抗爭,也記錄、攝影許多我個人對事件的觀點。那些見證被壓迫者血與淚的回憶,成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曾經我也想像我應該投入某個NGO為特定的受壓迫的族群奉獻我的人生,但在我憶起我被性侵的過去之後,我意識到,如果我沒處理好自己的傷口,我可能幫助不到其他人,或幫助到也會有很大盲點,我說服不到自己。

同溫層的朋友們至今也在不同領域裡深耕,他們的隻字片語是我想像這個島嶼更美好未來的星火。我總是當他們的小粉絲默默按讚表達支持。

所以這段時間都是透過網路關心社會運動的發展,有時候看到太生氣的事情時會想衝到現場,但其實不知道可以做甚麼,就轉發一些傳統媒體比較少關心的社運訊息給臉友,歡迎大家在此轉發、討論或吐嘈,立場不同或情緒發言我覺得都是珍貴的交流,只要不人身攻擊或歧視言論就好。

有些具爭議性的性侵案相關新聞、紀錄與評論,我也會放進部落格《給安娜的信》。

4.貓狗(10%):

因為我是個貓狗控。臉書上有貓狗我都會按讚。好想搬到一個可以養貓養狗的地方。

5.廢文(10%):

人生需要廢文。沒事寫個廢文給我,我也會很開心。範例:如果臉書可以寫廢文,何必要買彼得酥。橫批:廢文第一。

6.私訊:

工作上的私訊我會當天回。也歡迎您分享個人的故事或感受,我都會認真而仔細的閱讀,不過有時來信會超過我的負荷量,短時間無法一一立即回應,希望你能諒解。我將一些具共通性,並得到來信者同意公開的信件,放在部落格《給安娜的信》裡的《貓獅子信箱》。


我的FB


by 潔晧

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十一】綜合感想(?)

 作者:Sada Chou
 
陸續有壞朋友傳連結來給我看,耐著性子今天終於看完了林香君老師的文章與其他兩篇。先解釋,「耐著性子」不是在說這幾篇文章有什麼糟糕的地方,是在形容我自己對這件事情的狀態。事實上這三篇文章都補充了很多對話的基礎與可能,尤其是佘宜娟 (Janet She)的現場側記,很耐心地兩端勾連,大概是近期看到最有價值與對話誠意的文章了吧。

我的想法如下敘,勉強要訂個題目的話,大概得訂為:失落的第四軌(?)。


林香君老師指出,輔心工作小組的工作任務是教育輔導,而不在傳統想像中的閉門諮商領域,因此,一干奠基於心理諮商倫理的質疑,可以說是搞錯了方向;在佘的側記中提到:
林老師說明,在她理解的專業理論中,心理諮商的特色是抽開複雜的處境脈絡,完全站在當事人的角度進行支持陪伴,走一個可能很「個人化」的過程;而「教育輔導」相對複雜,它是因應校園現場去理解每個學生獨特的情境和需要,而進入人和事件的實質關係、脈絡,及在其所處條件結構限制下面對學生可能的差異處境,承接事件相關學生狀態;以教育職能介入現實的具體關係,使學生分辨及承擔自己的行為後果責任,而學習、成長、發展。

我讀林文也得到同樣的理解,那麼讓我們承接這份共同的理解,繼續往下談。將「教育輔導」與「心理諮商」的定義清楚說明了以後,我的問題是:在同意輔心工作小組任務為「教育輔導」前提下,請問諮商與支持疑似受害人的系統在何處運作?

林香君老師很清楚地說明教育輔導的性質以及其為何不在心理諮商倫理規範中的理由,我可以暫時接受這個前提,雖然我覺得還是有曖昧模糊處。然而在為工作小組與輔心擺脫了奠基於諮商倫理框架中的質疑後,巫同學去年疑似受性侵時,整個輔心系所有沒有人去對她做諮商該做的工作、去站在她那一邊,去承接她的破碎與斷裂?

至此,若接受林香君對於輔心工作小組的任務詮釋,我們可以發現在「性平機制」、「司法程序」與現在被辨析分明的、在這次輔心事件中如今被定性為「教育輔導」的第三軌之外,顯然還有一塊重大而落失的區域,並且與前三軌有層次、程度不同的牽引能量存在,且彼此互為可以進續協行前進的基礎。林香君老師在 〈從教育輔導前提框架重看輔大性平事件工作小組 〉一文中這樣寫道:
上面說「諮商」專業是關起門來抽離真實處境,這並不是否定它的價值,而是它的專業特性如此,有不同的作用與限制,它能給當事人個體性的情感支持,也較易從當事人的視框內看事情,但較難在真實社會關係中提供支持。
 同時,再舉廉兮老師7月11日的發言,來做為談此失落區域的基礎:

.. 她認為,性平委員職責是應要負責校園的「性別平等教育」,但當她想去回應承接學生在事件中的巨大衝突、斷裂、痛苦時,事實上,性平機制的設計是有困境的。她認為當事人應該最需要的是,身旁信任的同儕或老師予以支持;但把事件都交給性平機制、在它的匿名性程序下,學生身邊原有可能的支持系統就整個被隔離了。此外,學生經驗到的性別和性經驗的權力不平等關係,有時事涉一個集體結構性處境,但被以「個人化問題」理解,會造成更大困境。廉兮強調,「教師進入支撐孩子想尋求支持的要求」,「這個空間位置,教育工作者不能棄守」。
簡單來說,如果「教育輔導」的工作重點不在於支撐當事人面對受創當時的劇烈痛苦,而在於敦促當事人進入團體關係, ── 我再引一次林香君的話:「以教育職能介入現實的具體關係,使學生分辨及承擔自己的行為後果責任,而學習、成長、發展 」在當事人身心受創的狀態下,當事學生(不管是任一方)有沒有這樣的立足之地和身心狀態,去進入此教育輔導的舞台?

田野不能離開現實,人療癒自己或療癒彼此的動力,不會從唯心的善意自然存在。這就是另一路有意義並且始終還沒有得到回應的批評:輔心的善法出了問題,問題在哪裡?

在諮商與支持系統失落的狀況下,推著當事人進入人際關係的責任與檢討與團體關係的修復,讓人感到這個領著教育輔導權責的工作小組,看起來是更是在為了「團體」而非「各當事人」服務。具體的例子,在711論壇現場,工作小組成員杜月生回應觀眾提問:

杜認為回到當時處理的情境,事發之初,就已進入國家刑法「非告訴乃論」的司法程序;當事人雙方考量未來的法庭攻防,也開始影響校園裡兩造當事人的利害盤算,間接造成要再進行相互理解與對話的困難。教育輔導工作小組希望兩造雙方,能夠彼此去「認」自己在過程的行動做了什麼,該負的責任,可是被控性侵的一方,他若在校方就認下過錯,會對其未來司法判決不利。這個法庭攻防的考慮,對於推進關係倫理中的認錯,成為一個困難的結構性因素。而巫生又強烈要求,希望王生趕快認錯,乃至希望其自動退學,這個是當時工作小組在結構下,難以協助滿足巫生的期待與需求。

從以上這段敘述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工作小組的「期待或希望」,根本就與已進入司法程序的當事人利益是全然悖離的。此時,本應進行積極輔導工作的工作小組,卻赫然成為事件中的新一個利益方、成為當事人另一個需要回應與照顧其需求的對象。與其說工作小組試圖承接起團體分崩離析的危機,不如說工作小組將某種復原的需求投射往當事人身上,並又是協力者、又是要求者地,索求當事人的「配合被教育」

我不知道對於林香君老師來說,此事是否有點怪誕,但我認為這就是整起輔心性侵事件案外案中最大的癥結所在:不管是自願、被迫、被錯誤的期待哄騙而進入工作小組與其協力工作的當事人,在此已成為組織復原的工具,她的創傷本身,沒有得到任何承接,本身都再度回到一個為了團體的完整而服務的位置。她連要求侵害她的疑犯不要和她出現在同一個空間裡,都被擔負「教育輔導」重責的團體表示為難。

小寫的個人的傷痛,在大我面前繼續退位,工作小組試圖一石二鳥,然而本質與目的卻嚴重衝突,這就是為什麼在此事件中的每一個人(包括夏林清與輔心師生與民陣系友),最後都覺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輾壓。這就是目的相牴觸、任務卻不分流的結果;而如今把任務再區分得更細緻,也沒有辦法改變某些人的目的不但被排到比較後面、甚且是根本直接落空的事實,人們今天持續追問的是:這個排序是否合理?而這個排序是否就是當事人最後爆發的原因?


我覺得奇妙的事情還有一點,很多的回應都纏繞在輔心的教育輔導辦法有多好、並且透過個人經驗或理論分析來把這個「好」說得更具體,但是就是沒有一個人願意回頭去看這套辦法的侷限在哪裡。除非我們現在要承認,此刻的輔心狀態仍是大好的,否則就最少有一個去反省的積極意義。

但顯然大家還是只想繼續說這套辦法很好而已。well。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十】不捐款、不支持,不忘記

作者:Sada Chou
我現在要很認真的說一件事:輔心的事,大家之所以還在跟夏林清一來一往地討論,還給她一個所謂的「網路公審」的機會,其實已經是特權,他們自己不自知。以前年這個出事的NGO來說,有人要「公審」他們嗎?有人還要跟他們慢慢地問妳有沒有跟社工員索討回捐薪資、妳有沒有違反聘任程序,妳要不要出來說明嗎?沒有,我和其他有行動的人,最直覺的做法,都是直接打他們真正會痛的點了:就是捐款,就是錢,就是一個組織的命脈。 
一個非營利組織,要對她的捐款者負責,一個學校,要對她的學生負責,這件事情到現在都沒有(真正)進入到這個層次來談,已經是對民陣、日日春、輔心,非常非常包容客氣。可是他們的反應,卻彷彿是受了天大的傷害,這些傢伙真的是被極嚴重的寵壞了。 
更不要提民陣還要選舉。..(中略)可是到這一兩天我才想清楚,其實我一直要浮出來的那個念頭是:我們從來都還沒有讓他們在會痛的地方感到疼痛,的意念,某種程度上,我們還當他們是「自己人」。 
我要說的是,你們現在消耗的是積累的善意與信任,最現實的反挫根本就還沒有開始發生。

我對談話、說理已經絕望,這群人已經沒有溝通效益了。

試圖談話、說理、詢問與等待,已經是特權,一個接受捐款的非營利組織,如何運用那些捐款,在別的團體身上是如何被嚴格檢驗的?乃至於多數的NGO工作者領著最低薪資、自己過著朝不保夕沒有未來的生活,只因為捐款人更在意錢是怎麼使用在刀口上。

這是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結構困境,但我今天不是要談這個。我要問的是日日春怎麼使用捐款?本來7月9日要辦的那場座談,有沒有任何花費、帳目如何支出?你們這樣使用捐款人的血汗錢,良心真的過得去就是了。

到現在一個多月,沒有辦法等到任何有建設性的回應,只有亂七八糟不斷岔題的混戰。我們現在應該要做的,不是再和他們多說一句話,而是以行動來表示自己的不同意;

包含:
  1. 不再捐款給民陣、日日春等相關團體
  2. 不再擔任任何形式的志工
  3. 主動取消長期的小額捐款
  4. 對於所有的民陣候選人再投入任何選戰時,不要投票給他們,也提醒身邊的人不要投票給他們
  5. 對於所有相關組織舉辦的活動,不要相信,不要支持
  6. 記得輔心,記得他們是怎麼處理這起事件
我們要記得今天發生過的一切。我們的記得,就是最直接並且持續的參與,透過記得與不再「接受」他們,才是對於此事真正的表態。在這種真實的抵制中,行動才會代替不斷纏繞的無效的語言,產生意義。

多說什麼都沒有用了。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九】霧中風景,與受害者的角色競逐。

作者:Sada Chou
這篇文章的產生,一波三折。感謝所有曾經給予正反意見的朋友,我想特別提出的是,奠基於公共性的討論,成本非但不低廉,我們都正在付出高昂的代價;比方說時間資源,比方說人際關係的撕裂,又比方說看不見的暗流阻力纏繞迴旋成下墜的漩渦。持續探問,不是要經營一場審判,一如所有的公共政策、公共議題討論,是期望回到存在著公眾利益的事件核心,在極其有限的資源下伴隨始終存在的阻力緩慢爬行。

輔大性侵事件的案外案,延燒迄今超過一個月。夏林清曾於6月7日輔心自辦的討論會中,承諾會與朱同學等人核對事件原委,也表明屬於她的「敘事文本」早就已 經寫好,只是要選擇合適的時間公佈。然而30天過去了,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朝外鬥,其樂無窮」的夏林清與麾下師生,將victim-ish(類受害者)式的憤恨轉移、發散往評論者與追索真相的人。四處要求辯論、四處指人是「刀筆吏」,四處要人為「網路上的夏林清之死」負起責任,但就是不願意返回事件核心來 回答:做為一個老師,一個系所的師長,妳在學生受到性侵害的時候,說了什麼?做了什麼?為什麼?

消失的是公共性,而不是公共討論空間


非但不如先前的虛矯宣稱:夏林清在網路上被殺死了,這一個月來,夏在臉書上幾乎是以一天一篇文章的活躍程度,來發表談話與回應外界批評。也不同於何燕堂近日投書主張「公共評論空間被教育部由上而下威權式地取消了」,公共討論空間一直都存在,但討論的公共性,卻不斷在雲裡霧裡被削弱取消。 
 
夏林清必須回答那些核心問題,是因為此處不但存在著倫理爭議,也具有無可迴避的公共性:輔大性侵案外案,「可能」具體而微地演示了一個社會乃至於一個校園環境如何因應、面對一起性侵案件及其當事人,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種權力關係誤區、擦身而過、墜落、重傷害與再傷害。人們必須一問再問,藉由追索真相與釐清漫天飛舞的指控與反控,試圖尋找路徑進入、返回到事件現場;人們持之以恆地在議題熱度過去之後,繼續追問夏林清做了什麼,並不是想要將她釘死在祭壇上,夏林清沒有這麼重要,重要的是探問並追尋一個檢討的可能性,重要的是若有問題存在,我們將它指出來,重要的是在未來人們如何能不要重蹈覆轍。

然而與此期盼背道而馳,夏林清與迴護她的師生,藉由將關切者與議論者貼上「打手」的標籤,不斷將公共討論的性質私人化:藉由夏林清聲淚俱下地佔據「新受害者」的位置,討論從「受性侵害的學生是否因輔心系所不當處置而受二次傷害」,轉移往「一勇於任事的老師如何被學生抹黑污衊」;藉由夏林清慷慨陳詞要「捍衛教育陣地」,將討論牽引往國家制度與輔心獨特培力路線的對決;又藉由情慾流動與否,竟又將討論分散往「去性汙名」的政治正確。推陳出新的假議題,每次將稍微凝聚的公共討論打散如風沙,我們離事件原點越來越遠,可是到底,在原初事件的中心,到底是有什麼可怕的讓夏林清不願面對的真相?

「可能」失靈的系統,與拒絕返回操作位置的操作者


身為一個同樣反對將性傷害特殊化、在性別議題光譜上更加靠近性權派的人,我從事件爆發最初就在等待夏林清說明。讀完朱同學在5月29日,選擇以近乎自爆的形式來揭露的敘事,在6月7日那場以否認與反擊為基調的記者會後,我寫下〈不(願)負責的到底是誰? 〉,做為一個論者,仍在努力指出夏林清「可以」是基於其長年的實踐路線、運動立場,在一親密且特殊的認知框架中,說和做了那些外界可能覺得難以理解的言行。這並不意味著夏林清與輔心逸於常軌的工作小組,就此沒有瑕疵、沒有倫理失誤,一個再好的方法,都可能有失靈的時候,但這是一個半圈內人充滿理解的籲求:我可以想像妳這樣做是有理由的,然而在操作與執行上是不是可能出了什麼問題?現在有人受傷了,並且選擇讓大家看到他們的傷口,我們是不是藉此機會,一起來面對這個培力方法可能存在的侷限?

可惜的是,這一個月來,人們等不到夏林清回到她的專業位置,來回應這些問題。不管是檢討、面對,還是為了自己多年的實踐路線挺身辯護,我們看不到一個願意面對自己所做所為、所言所行的運動者,看到的只有越扯越遠、失去邊界,漫天蓋地卻顯無關聯的,渙散。而以這種渙散焦點的節奏,輪番拉扯進越多越廣的議題,到最後走向將夏林清、輔心系所、學術自由與培力路線盡皆同捆、共生共死的地步。這是對於公共議題的綁架,然而在這種策略下,抹消的豈止是夏林清的錯誤?

夏林清做為一個操作者,拋棄「機體」了。儘管她同時,還在強調她要捍衛教育陣地。

走到這一步,已經知道她完全無意面對在一次(可能的)失靈操作底下,落陷於團體協力可觸及之外而受害受傷的學生。在這樣雲霧繚繞、如有機體般不斷增殖繁衍地趨向毫無意義亦無目的理性的細節辯論中,人們同時看到的是一個厚積運動資源與論述的路線,竟爾如此經不起挑戰,而陷入毀滅性的恐慌。夏林清與人民民主陣線裡具有輔心背景的師生,在這樣的恐慌中,拒絕返回事件核心,夏林清說,她不願意陷入「理虧有罪」的不利位置,然而她實際上不斷盪開、與其失之交臂的,卻是返回核心論述、重新掌握行為主體的機會:好好說明到底發生了什麼,並且立基於她所相信、所堅持、所實踐多年的,去為自己的言行辯護;若有錯,改之。

事情本來可以是這麼簡單。如果不是「夏林清們」徹底失去對自己實踐路線的信仰,選擇把焦點不斷渙散往他處。

性的「受害經驗」與修復的立足之地


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經驗」,對一個成年女性來說不會太陌生。就算自己倖免於此,身邊也總問得到幾個親友是曾經於此間黯度。若做為一以性、性探索與性冒險為(性靈自由)實踐場域的女孩,在她的足跡中,多的是與他者拉扯屬於主體疆界的經驗,在進犯與開放邊界,在抵抗與修復邊界之間,往復來回,直至她終於可在一片黑暗中也準確指認、辨識出自我的形狀。這些拉扯、進犯與抵抗,都可以在最後成為主受體的培力養分,但這些拉扯、進犯與抵抗,也全都具有一定的破壞性,是否能夠轉患為盈,需要十分後設於患痛經驗之外的身心靈狀態,而如何將主體從急遽疼痛崩毀的(身心靈)現場帶離再返回,就是培力之所在,支持系統與療癒之所在。

受害經驗是貝殼裡的砂礫,性侵害不是毀滅人一生的汙點,也不是無法復原的傷口,但當然也「可能」、也「可以」不(自我判定為)是錢包被扒、家中被小偷闖入之類的財貨損失。受害經驗的轉換,──或以行話:「翻轉」來稱之,這些翻轉不會在新一重的強迫下發生,不會在輕浮言笑中發生,不會因為主體或任何他人去輕賤、簡化這經驗本身,原本痛的地方就不痛了,受傷的地方一瞬間就無傷了;本來是被火車撞到那樣的疼,不會因為周遭的人告訴你那只是一台湯瑪士小火車,就奇蹟式的復原;被侵犯者的傷口、脆弱與自我厭惡,可能因為性汙名而反覆強化,然而單單只去除性汙名,卻無從給予「逆返」與翻轉同樣的動力,這是對於性侵受害者與支持者來說最難最幽微的處境:要拒絕所有宣稱當事人不會再好起來的善意與惡意的判斷,但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的,是需得先承接起受害狀態,如此,才有了一立足之地,去清潔處理傷口,去協助事後的復原。

所以夏林清在至關重要的713事發現場究竟說了什麼,才值得繼續追究。案發後夏林清返國,第一次與當事人及朱同學等人會面,做為一個團體動力路線的培力者,一個被當事學生極度信任的師長,去年7月13日的那場會面,是無論在「師生倫理,輔導者與被輔導者的倫理,專業心理諮商與接受諮商者的倫理,行政與性侵疑案受害者的倫理,賦權者與被賦權者的倫理,交付信任與被信任者的倫理」等全部關係中最重要也是唯一的現場。夏林清在後續的聲明中,強調她的自我認同位置是一個教育者,亦鑒於輔心路線一向不同意國家審核的諮商證照制度,退萬步言,即使我們同意並接受夏單方面發言位置的事後滑移,她到底有沒有說過「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你們學生之間的情慾流動我也知道,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在8樓幹些什麼,偷吃也要把嘴巴擦乾淨,沒錯,你,確實,酒後,亂了性,但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此一答辯,至關重大。若不由夏林清這一側來具體回答,只憑朱同學文本,也只能懸空存疑;然而夏林清在這樣的存疑當中(不管她自稱以何種身分進入此對話脈絡),將永遠沒有辦法擺脫失格與倫理缺失的陰影,而這支珍貴獨特的運動路線,恐怕將與她的失格一起陪葬。

敵意現場與「去性汙名」的虛假交鋒


在夏林清(臉書)的最新幾篇回應中,具體說明了她態度的轉變:「從529朱同學po文的第一天起,我就掙扎是否要進入他設的局去爭是非?還是從根本上挑戰這是一個不應該存在的局?我最後還是堅持後面這個立場;如果這是一場錯誤的遊戲,我為什麼要跳進去很認真的玩?玩贏了都輸!」至此,6月7日那個長夜漫漫討論會中,溫柔悲痛表達誠意欲與朱同學等人共同核對過往經驗的師長夏林清,已經徹底消失。而她明確地拒絕不會進入朱同學設的「局」來回應,抹消了回到師生關係中對話的最後一絲可能性。我們所等待的原委,所唯一能夠替這支確實獨特且珍貴的運動路線洗冤刷白的契機,也徹底覆滅。民陣師生試圖往回構築、補充性侵案之前的背景,這樣的努力被視為在強化與支持夏林清的「情慾流動說」,而更衍生一波對於去除性汙名的爭辯討論,事實是,在此案外案中,並不存在著對於「去性汙名」的歧見,而是以「去性汙名」做為單一且強勢的培力手段進入一個性侵受害者的療癒現場時,是不是造成了更大的傷害?而行為者要不要誠實地面對這個傷害?

當「情慾流動說」,在一個性侵案的討論現場被不適當地提起,當他人試圖指出這裡存在著一個不適當性,批評者卻被進一步地貼上「恐性」的標籤,此事幾乎讓人 對懸置的713現場有了概念性的神遊:所以性侵案當事人,在彼時也是這樣被質問與強迫她去面對這言之咄咄、擲地有聲的情慾流動可能性嗎?當她傷口正炙,拒 絕進入這種面對時,也是有人這樣對她貼上恐性、性汙名的標籤嗎? 此事最可怕與粗暴之處,透過這一場小小的虛假交鋒,昭然若揭。而若是眾人此概念性的神遊是誤會大了,夏林清真的不要透過自己的敘事,來澄清這個誤會嗎?

飄移的原點,迷霧之河


在一片奇霧中,另有一件需要被特別指認、正在發生中的事,則是關於「事件原點」的挪移,與受害者角色的競逐。 

夏林清口中「錯誤的遊戲」,預設了來者皆是有心人。她不願意返回真正的事件原點,對她(以及民陣諸君)來說,事件的原點是今年的5月29日,事件的起始,是朱同學公開發文,至於在今年5月29日之前,性侵受害人經歷了什麼?朱同學經歷了什麼?環繞於性侵案件中的師生共同經歷了什麼?他們顯不在意。朱同學對事發經過的敘述,被簡化為沒有根據(或根據可疑)的指控,(從某日夏林清回應楊索之超展開的CIA例子可以看出:當某人以如此慘烈的方式揭露自我傷口,並給出一個完整的背景故事,等待回應,對他們來說,卻只不過是像隨意指控一個人是特務那樣「隨意而沒有根據且荒誕無稽」。)而也只有透過戮力把原點位置挪移,所謂網路判官們的含血噴人才能成立,所謂人們根據不可靠的指控對夏砍殺,才能成立。

對公共性的追索,被個人化為對夏林清的追打。對校園性侵案件的處理程序的質疑,被拉扯為對於國家與校園官方之外「第三條路徑」的否定。不看前事、一手抹去從去年6月28日性侵案發生、到今年5月29日朱同學公開事件當中的全部原委,以及消滅討論這些原委的正當性與重要性,終於將夏林清推上一個宛如從斷裂時空之湖中冉冉現身的純潔受害者,一個完美無瑕卻遭學生惡意指控的老師,她沒有前因,也沒有需要面對的過去,萬事萬物從她被扔那第一顆石頭的那一刻,才開始誕生。

朝向公共評論者的公評:權與責


透過這樣定錨點的偷換,夏林清成功搶奪了受害者的位置,而正與她彼時告誡受侵害女學生的:「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故事)版本」相映成詭,夏除了受害者故事之外,什麼都不願意說。召喚受害情結,在此成為一種向內的情感凝聚力量,一如護家盟同樣會反覆強化其「信仰受挫」也是一種真實的傷害,夏與她的民陣小夥伴們開始基於這樣「真實的傷害」訴求外界,在根據朱同學文本批評夏林清以前,應該先回頭檢查朱同學文本中的可疑處;無奈的是,也許受限於論述能力與邏輯的低落,他們提出的可疑處,都並不可疑。而回頭檢查朱同學的文本,也卻正好不是任何一旁觀者應負的義務。朱與夏,夏與朱,要如何核對出一個兩造都能接受的真實,那是兩造都得提出自己故事的版本之後,才有可能做到的,人們所應為,一直都只是站在公共性的追求上籲請夏提出她的版本,並對兩造版本保持開放與善意;所謂論者的責任,到此為止。不該有人因為評論了夏林清,而自動有了為她洗刷冤屈的義務:眾評論者與夏林清之間,事實上不存在著實質的論罪與責罰關係。設若評論公共議題,意味著自動進入法官角色,並接續此前提,再更進一步自動有了兩端追索的義務,那麼大量的公共論述恐皆須歸零重驗。
 
我們如何評論政治人物的言行?我們如何在有限的資料中提出對公共政策的看法?基於有限的資料、做出對於事件的點評,算是「不負責任」嗎?而基於一方的指控,籲請另一方基於公共利益做出回答,也算是「有罪推論」嗎?在這些受限的現實條件中,公共評論與籲請可以(並且長期以來被接受為)是一種對於權力傾斜的平衡,而不是制裁;而論者的善意與開放,在此無從證偽,恰恰是要等待另一方的敘事坦然亮相,才有素材足以針對評論者提起一個新的檢查。

夏林清是受害者嗎?那麼朱同學、巫同學在承接那些對待與言語傷害的時候,是受害者嗎?那麼楊索等論者被癡纏追咬,是受害者嗎?迷霧森林三十天,我們看到有 越來越多組受害人浮現,但過去一年真正的風景,卻褪在這樣的霧中即將滅於無形。隨之將埋葬覆滅的,更不是一起校園性侵案件的塵灰而已。




*原文發表於2016年7月6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5ldHPM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八】代回李燕、鍾君竺

作者:Sada Chou

我將我回應李燕回應楊索,以及鍾君竺回應張娟芬的兩段回應集中放置在此。

我本來一直想說,一不想進入他們莫名其妙的負責邏輯,二其實是有點不忍心去戳破那種貧乏的論證,我沒有想到的是,竟然這樣會被唯一真正該負責的人,詮釋為噤口不敢再辯駁,想了一下,那就只好把文本驗證再好好做一次,也花不了多久時間就是了。我想,我們不要白白被人家說我們是好戰鄉民或是網路判官,以下歡迎各種轉貼或是複製貼上,我願意為大家省下浪費口水跟他們對話的時間。
 
回應李燕對楊索的質疑:
李燕:以下分段拆解你對楊索的質疑。 
夏林清身兼多重身分,既是社科院院長,又是當事人師長,甚且是輔心獨特實踐路線的宗師,她與輔心名聲息息相關,她所欲推動的體制外實踐,也指望由輔心做為一體制內入口而遂行,她是不是迄今仍緊抓輔心全系與她共同發言?她是不是到現在還在召喚輔心的共同情感,與她一起處理面對?這點從她臉書上每日溫情喊話應該都可以看得出來,所以她是如你所說,真的與事件本身毫無利害關係、因此毫無吃案動機嗎?妳是不是應該仔細思考,她的角色在事件中的位置到底是什麼?大學人事的黑暗,根本不需要額外驗證,你們又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時候拿制度出來當成是一種可靠的背書?人們並不是如你所說,不假思索地輕信朱,而是他的恐懼與懷疑,確實是在現實中合情合理的,所以,我們一直在等待夏提出自己的說法,可惜到目前等到的卻都只是模糊焦點的詭辯。 
甚至是連詭辯都談不上的,論證。比如說你接下來提到的:
「首先,光是回到529朱生7000多字的PO文本身,談到713與夏見面那部分,三個人出來辦公室之後,核對談話內容。朱文自己白紙黑字就寫道:「…我提出,蔡正在共同的人際網路裡到處散播一個有利於加害者的版本,也許夏是聽了那個版本做出今天這樣的回應,周認為夏講話一向玄妙,也許是我們誤讀了她的意思。」

看到沒有,當天周就很清楚的表示,她對夏的感受跟朱巫倆人感受不同,那何來三人核對無誤?所以 “三人核對無誤” 妳的前提很清楚是錯的。 現在,妳怎麼面對我舉出的這個事實?請注意,這不是旁人舉的,是朱生自己寫的。妳怎麼還說核對無誤?明明核對有差別」

我還是只能,帶著遺憾與同情指出,周說:「也許是我們誤讀了她的意思」,並不等於妳後來講的:三人核對有差別。這一段朱生自敘的對話,是在敘述一個離開了夏林清辦公室之後,三個學生彼此交換意見的過程,彼時,三個人都對夏林清還有相當程度的信任,所以即使「彼此確認聽到的話都一樣、核對無誤」,但仍對夏的話語指涉意思願意持保留態度。也就是說,周在一種不相信老師會對他們說出那些話的狀況下,燃燒了她對於夏僅存的信任,來支撐一種願意相信老師的善意。對文本中,這一段的描述,我相信這才是還原脈絡、貼近事實的說法。

而妳卻只拿出這句話,來說朱生敘述不可信;事實上不是他不可信,是妳根本理解能力有問題,連他原本的敘述都沒弄懂。

同樣的,妳指出在607現場周的說話,同樣是剝除了脈絡之後的斷簡殘篇:她說「她沒有辦法完全同意朱的語氣」,也說「不是要否定朱的經驗」,請問這兩段看似矛盾的話,真的在語意邏輯上是矛盾的嗎?她所沒有辦法同意的,是朱行文的語氣,但是她不否定的,是朱的經驗。所以,在"經驗到什麼樣的事實"此一層面下,妳所援引的話,反而正落實了,周與朱與巫,他們對於過去一年來的經驗本身,確實是「共同同意」。

以上兩項說明,還是站在妳主張楊索(或包括我在內的論者)有"義務"要去檢查朱生敘述的真偽,我本來一直堅持不要進入妳們荒誕的義務邏輯中去回應,沒有想到反而被妳們認為是「無法回應」,今天夏林清拿此事來說嘴,失笑之餘也覺得誤會真是大了,所以現在,就檢查給妳看。請你們萬萬不要以為,別人不想跟你們說話,是因為你們有道理,這是很悲哀、很悲哀的事。

你們一直強調,觀者與論者,應該更仔細地思辨,應該對朱生所敘述,抱持懷疑與認真檢查,然而事實是,缺少了夏林清自己的故事版本,這件事情其實是沒有辦法做的。鄭小塔的版本、蔡桓庚的版本,都與事件本身關係不大,最多能說雙方對同一事實的認知不同,比如說鄭說她是以友伴身分介入,但是她事發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夏林清、在朱家說的話、以及系方順利接手後,她便不再介入,亦使人感到未必如此。但是這些事情,都可懸置,都可等候夏林清的文本,來帶眾人返回事件原點,她遲遲不公布,只要論者替她檢驗朱,這是可笑而且根本沒有道理的。

還是再一次誠懇地建議,只有夏林清把她的版本說清楚了,事件才能落幕,而這不是楊索、張娟芬或我或任何媒體、鄉民的責任,是夏林清的責任。沒有人在含血噴人,是你們自己要檔著黑帽、不肯見光。


 回應鍾君竺對於張娟芬的質疑:
 
張娟芬的分析,其實並沒有錯,是妳的語義邏輯掌握能力有限,不確定是故意或無心。妳舉了三項錯誤,勉強只有第三項可以說可能有點立足之地。  
否則,第一項:張說:「同學問夏林清的女兒鄭某以什麼身份介入這件事,何東洪請夏林清回答,夏林清完全迴避問題,一個字也沒回答。」這是事實,夏林清的確對這個問題一個字都沒有回答,無關乎何東洪所詢問的當事人是指誰。也的確是何東洪很快速地把問題接過去,然後用他主持人的身分,把針對著夏林清而去的問題,丟回給在場群眾與朱巫。而妳若要說朱對此的沉默,是在「迴避問題」,妳在此偷換了原初被提問的對象是夏林清的這個前提:問題是針對夏林清去的,但被何東洪轉往朱巫與他人,在這個真實的狀況底下,朱再怎麼樣,也不是在這情境中,有責任應回答這個問題的人。即使我們不討論後半部,張娟芬的敘述依舊沒有偏差,夏林清的確是一個字都沒有回答。

第二項:「朱同學說,夏林清本來承諾要對相關同學做一報告,他與巫同學一直在等,但後來夏林清忘了。夏林清當場承認,他真的忘了。然後夏林清一貫地把事情複雜化,說應該「需要有具體過程資料」,「不是這麼快速講話的時候」,對朱同學說:「你也要負一個責任,來想用什麼樣一個方式可以讓這個真正的事件歷程跟過程資料和脈絡可以出場」——很奇妙吧,變成朱同學要負某種冗長字詞堆砌出來的責任。然後何東洪很快介入,結束這個話題,讓大家問下一個問題。 」這也沒有錯。不管夏林清給足了多少理由,她確實就是「承認忘了,然後一貫地把事情複雜化,然後把責任丟給朱同學」。夏的那些理由,妳逕可提出做為補述,但那就是屬於張分析中「把事情複雜化」的過程,她還是準確地捕捉到當天的真實狀況。 
第三項:我覺得確實是張文中比較貧弱的地方,張文的確無法佐證這裡存在著一個黑臉白臉的默契與套路,以及,與其說龔尤倩是在反對713的核對,不如說她是在將事件拉回當天(607)的現場,並且嘗試做處理順序的排序。那麼這又是為什麼呢?

所以張娟芬的分析,並不是像妳說的那樣欲加之罪。妳、李燕、鄭小塔、夏林清的幾次回應,已經出現非常明顯的規律與格式,就是不斷地發散、模糊焦點,扯進越來越多的人,要人進入妳們的內部邏輯回應,而完全無法認清該內部邏輯其實於外界是毫無意義的,而要論理,恐怕要更加謹慎細緻,不是把責任像芋頭(?)一樣亂丟,自己做為原先事件爭議主體的責任就會消失。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28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eetwqk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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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七 】「不理會」做為一種正當的回應。

作者:Sada Chou

生活在共同體中各個體(之於彼此)的義務,大抵可以區分為三個層面:法律、約定俗成的社會共識,與倫理關係。輔心事件發展至今,讓人看到這三個層面的極度混淆,與言說語脈的紊亂,我嘗試以「朱生是否有出席620會議的義務」與「論者是否有回應鄭小塔的義務」為借題,來釐清分論:

A- 法律層面:鄭小塔在620當天以及之後對朱所做的批評,一部分建立在法關係的想像上,她認為自己是被告,朱是原告,因此朱「有義務」負起舉證的責任,朱、巫、蕭「有義務」到場說明,若不能到場說明,則「有義務」說明不能出席的理由。若以上三項義務皆缺失,則是「不敢面對她」,也因為這個不面對,而使她做為一個出席的被告,承擔了更大的不利益。
  • A1- 朱與主辦學生、鄭小塔、蔡同學等一干人等,並不存在著實質的法律相對關係,所謂原告、被告、舉證責任等,是鄭小塔等人沿用了法律關係中的想像,並以擬態的語言,來具體要求朱承擔起「不在法律關係中的法義務。
  • A2- 在這個法關係的想像中,鄭小塔除了要求朱負起原告的責任以外,也開始將此想像發散予她心中安排的另一個角色:網路法官,意即包含我在 內的諸多論者,她強烈地要求我們應承擔起法官的責任,在她的文本公開後,回頭檢視529朱文中關於她的部分。此處同A1,這是一個不存在的法律關係。
B- 約定俗成的社會共識因為法層面的想像與角色套疊,不足以做為鄭小塔訴求公義的穩定地基,也無從證成朱與巫等人缺席620溝通場域的不正當,我們應推入下一個層次來為鄭小塔驗證她的主張。

約定俗成的社會共識,包含了道德,也不僅僅是道德。它常常不需要嚴謹的因果論證,朔其本質,乃個體在日積月累的互動中所形成的相互對待準則,在無涉強制性的舞台中、以相互承認做為錨點,找到彼此平衡且舒適的站立位置。

由以上描述可知,社會共識存在的前提是一定程度上價值觀的相互承認,也因此全部的約定俗成、不證自明,或泛道德性的訴求,都有相關的條件存在,並且前後勾連。舉例來說:拿商店裡排隊等待試穿來做比喻,如果在一試衣間的隊伍行列中,每個人都抱著一堆衣服準備要試穿,有一個少女硬是不排隊,堅持走到最前面,卻發現安排試穿整理衣物件數的店員不理會她,故怒曰:「我在等妳,妳是不是不敢回應!做為一個店員,妳有回應我的需求的責任!」於此,我們看到少女企圖以不證自明的社會共識中的其中一角:「店員有責任回應客人試衣的需求」,來將自己的需求與發怒的理由合理化,但是卻忽視、無視店員回應這種約定俗成的背景,乃建立在客人與店員共享「試衣必須排隊」的價值觀。
  • B1- 帶著「社會共識只有在雙方互相承認其倫理標準的時候,才會存在」這一前提,我們再次進入、回到鄭小塔的訴求,與朱巫等人在620的缺席事件中來看,檢查其立論,就必須要問,那麼鄭小塔、朱、巫與共同舉辦的學生,乃至於與我、與楊索與其它鄭小塔欲索要交代的論者,我們彼此之間是否分享足夠的價值觀共識?
  • B2- 在輔心事件中我曾一度以「文化衝突」做為總結,這是窮盡善意地做出中性的結論。事實是,輔心系所、夏林清與民陣背景的輔心師生,始終踩緊內部邏輯在與外界對話從表顯的「國家法律V.S.第三條路徑」、「受害者位置V.S.師長系所的責任」、「諮商專業倫理V.S.獨特的輔心路線實踐」「原始受害者V.S.衍生的受害者」,「性侵受害者V.S.夏林清的網路之死」到「情慾流動、去性汙名V.S.強暴迷思論述」,不斷揭示此一群體在主觀意願上,其實缺乏與外界價值觀勾連的企圖。 
  • B3- 承上,從不「穿進對方的鞋子」,從不聆聽他人的訴求,只以自說自話、自言其善,來回應所有的批評,這是可以的──法律意義上的可以,特此釐清。然而這樣的「可以」有隨之而來的代價,就是當其自身的立足點,落回到約定俗成的社會共識這個層面,就失去了對話主體的正當性,同時使溝通對話陷入不斷回朔的惡性僵局:有許多先前提出的道德問題或共識問題不斷被懸空擱置,當那些問題全部都回不到共識上來解決,而是兩套價值系統的(文化)衝突,那麼何以現在提出的新問題的回應義務,就應該以社會共識來不證自明?
  • B4- 因此,鄭小塔與民陣背景的輔心師生,不斷地展演兩種矛盾的姿態:當社會共識不便為自己使用時,就滑出一切常識性的判斷,訴諸內部邏輯;並止步於內部邏輯。但當需要不證自明的邏輯來譴責對手時,則把話說的天經地義。
  • B5- 從天經地義的常識來看,一個老師應該為學生做什麼?一個諮商專業助 人工作者,該對來向她求助的人做什麼?一個朋友應該為她的朋友做什麼?一個學校、一個進步的系所,應該為發生這樣的事件做什麼?這每 一個問題,都還沒有得到正面的回答:心理諮商師面對個案時,存在著倫理道德上的義務,老師、系所面對當事學生,存在著避免當事人受二 次傷害的義務,若在虛空咄咄義正詞嚴的時候只看向某個方向,更早被無視、被忽略、被放過的義務卻逕可擱置或只以內部邏輯回應,那麼一切「不證自明」的標準,目前看起來,是只為特定一方的方便服務,當她用得上人際倫理準則時,她便取用;當她不用比較自由時,她便不用。倫理、道德或人際互動的規範,至此,只是給相對方量身打造的鐵衣。
  • B6- 再承上,因此,社會共識也好、道德也好,無法支撐只在方便時離開內部邏輯的訴求;同時,也因為若干尚被擱置的問題,並未回到此層面來解決,在排序上,也沒有任何道理要優先處理鄭小塔的提問。朱缺席於0620並拒絕提供任何理由,真正的意義是對於鄭、夏與涉入此間的民陣師生,長期以來以內部邏輯毀壞信任基礎、破壞對話橋梁的回應,回到事件的脈絡中,合於情理。 

C- 關係中的倫理。除了上述兩個層面以外,還有一層是真實存在、也最常為我們日常溝通、互動使用的,就是回到個別的、各組的關係中,來化解爭議、來對質、來協商。也只有返回一組一組的關係中時、也只有在要面對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時,彼此才勉強可以說,存在著互相回應的義務。

比方說男女朋友的關係有男女朋友關係中的倫理,它可能與B層面中的社會共識、約定俗成的價值觀相疊合,但也有可能完全脫離B層而存在。開放性關係可以是一個很好的說明這種關係中倫理特殊性的例子,在此不贅述。簡單地說,「回到關係中處理」,亦即無所謂法律、亦無所謂任何的社會常識,而是真實的單一的內部邏輯,兩個人說好就好了,處理到兩個人都能夠同意,那麼關係就可以繼續前進。
  • C1- 關係中的倫理,原是鄭小塔的訴求中唯一真正可以施力的地方,然而不幸的是,她要訴求的對象,已不願和她回到關係中,或,根本與她沒有任何共同建立關係的動力。
  • C2- 當關係已破滅,或關係還沒有開始存在,這種呼籲雙方共同回到某一關係中共同面對問題的努力,終究會徒勞落空。日常生活中說「不要了最大」,就是意味著由單方逕可宣稱已不存在任何對話的義務,在一傾頹的火宅中獨自留下來的人,再怎麼呼喊也只有回聲。在此,我們甚至也不用追究共同居所毀壞的緣由與責任,關係的結束,本質上即是如此粗暴、 斷裂,並決絕,而這也是為什麼不該先把關係中的另一方狠推至對立的 位置、再欲拉回到關係中來解決,這是策略上的錯誤,同樣的,也不具 有合理性與正當性。 

在以上三個層面釐清之後,便知道:不管是朱、巫拒絕於620出席對質,或是論者如我,拒絕理會鄭小塔的質問與要求負責,是在於法、於理、於情三個層面上,無人有對鄭小塔負責的義務。其中A與C層意思簡單,較複雜同時卻更直觀的卻是B層,我試著簡單說明如上。

鄭不斷要求他人挑起的各種責任,既不存在法律對造關係,也已不存在(或從不存在)私人情誼必須交代面對,唯一剩下人與人之間的道德義務、約定俗成、不證自明的共識,也在其始終只以內部邏輯回應外部質疑的做法下,喪失正當性。在個人立場上,我認為從事件爆發至今,包括我在內的眾人已經給足善意與努力理解;然而夏林清、民陣背景的輔心師生,乃至於現在的鄭小塔,始終只願意停留在迴護自身,但卻又同時激烈地、嚴厲地對外索求公道與正義,當然,妳可以這樣做,──法律意義下的可以,再次釐清。但是我不會理妳,並且我主張我的不理、與他人的不想對妳回應,只是妳(們)正在付出每一個早前行動的代價而已。



寫了那麼多,不免懷疑真的會有人看嗎?其實我要說的很簡單:妳都不理別人了,別人為什麼要理妳?當然啦這裡有一個行動主體不同的問題,那或許可以請鄭小塔先回到內部去敦請之前的那些行動主體先理會那些被擱置的問題,如果他們都有回應了,那我會再考慮要不要理妳的。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25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Au0TJN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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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六 】Wrong and False and Irrelevant。

作者:Sada Chou
相關討論請自行尋索至當事人周佳君與張榮哲臉書,沒辦法貼也不想貼。


第一,我們說的是不是「相同的事情」,當然不是。我有沒有紮稻草人打,我覺得沒有。你們要談的是(被強暴前)的情慾流動與性愉悅,以及情慾流動與性愉悅不該被汙名化,而我要說的是在討論一起性侵案時這些東西不重要,它不是錯的也不必然是假的,但是它(在某個階段)是不重要的,說它不重要,更不是在把性與情慾入罪,某些時候把某些東西排除在討論之外,正是在說無論如何那些事物都應該自由。 藉由指出某件事「不重要」,比起追朔它的真假,來把它放在更不影響因果關係的位置上;

就是:有沒有喝酒,不重要,喝酒無關錯與對但是它不重要

   有沒有調情,不重要,調情無關錯與對但是它不重要

   穿不穿短裙,不重要,穿著無關錯與對但是它不重要

以此類推。它們不是錯了,它們是無關,當你把它放在一起性侵案的討論脈絡下與其它結果並陳的時候,也不會因為你說你沒有要怪罪當事人的意思、你是要說這些事情沒有錯,你就豁免於使它與性侵案產生因果關係的責任。

後續對當事人的培力,要再重新面對這一份經驗,那是後續的事。

第二,而你們竟淺薄(還是天真?)到認為不(立即)把這些事情拉進一起性侵案的討論、或是受害者不(立刻)面對與擁抱(不一定存在與否的)性愉悅與情慾流動,就叫做把性汙名化,叫做「否定自己最真實的一切」,我沒有辦法接受這種還要性侵受害人去領受你這頂鬼帽子的行為,我的憤怒是由此來。

第三,所以我們說的不是「相同的事情」。承上,在通則上有情慾流動與強暴中的性愉悅的可能,你張榮哲到底基於什麼證據,說受侵害者「否定自己最真實的一切」?她可能有,她可能沒有,她有可能就真的沒有任何的情慾流動地被強暴了、她有可能沒有任何性愉悅地被強暴了,你,張榮哲,是誰,有資格說出這麼一句「妳為什麼要否定自己最真實的一切」?妳,周佳君,又是誰,有資格說這就叫做「性汙名太強大」? 

你們到底憑什麼粗暴到這種程度地去介入與定義與否定他人的真實感受?

第四,再承上。有可能有情慾流動與性愉悅,有可能沒有。如果沒有、卻一定要把它找出來,這個把它找出來的動力到底在哪裡?沒有人在說情慾流動是錯的,但是它有可能是不存在的,甚至是假的,是羅織的。本身無錯的情慾流動被使用來強迫被侵害者肯認,是這件事錯了,不是情慾流動錯了,是你們的手段錯了,不是情慾流動錯了。

所以說人家「否定自己最真實的一切」,這句話本身才是個超巨大的稻草人,我不知道你紮這個東西有什麼目的,聽說現在流行善意解讀,那我就不評論惹,因為我對你們已經沒有殘留善意剩下。
第五,還有,在確有情慾流動的情況下發生的性侵害,當事人願意回顧過往感受時,他也自有權利去定義他遭遇到什麼,這定義也不必然導向把所有的過去未來的性都否定的結果,當然也不必然導向把自己、把所有性展現、性活動都否定的結果。更談不上在自己身上描繪性汙名,這一切都是你們想像出來的(吧),你要不要考慮去當編劇?

第六,〈不對,剛好相反〉是不是情緒滿溢?是。所以呢?你可以四處問候別人家老木,我還沒有把伯母扯進來呢。不要每次罵完人就刪留言修留言,好歹敢作就要敢當。也不要別人罵你就貼文取暖,說這個社會是由仇恨構成的,可是你罵別人檔次更低的時候就只覺得自己是坦率正直。
最後,烙人? Seriously?
 
你民陣才烙人,你全家都烙人。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19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88l7Kk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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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五】不對,剛好相反。

作者:Sada Chou

我又要來浪費生命做常識提問了:所謂的「說不要就是不要」,請問張榮哲與周佳君夫婦是哪裡不懂?




說不要就是不要,說了不要之後你再碰我就是侵犯,這句話之所以成立,隱含著一個把在表達「不要」之前所發生的所有事,都打包並且扔往「無參考意義區」的行動,也就是說(我盡量試著用你可以聽得懂的語言來講話):玩得開不開心、互動如何、離開時是怎樣,本來就都不重要。甚至關係也不重要,是陌生人還是夫妻不重要、是一起睡過上百次還是零次也不重要,是在酒吧認識不重要、是在學術研討會上認識不重要、認識多久不重要,當事人的職業不重要、年齡不重要、性別性傾向全部都他媽的不重要,甚至被侵犯的時候爽不爽都不重要,──而,說這一切都不重要,恰正不是在否定情慾,更不是在汙名化性,而是剛好相反:我可以玩,我可以調情,我可以是一個性工作者,我可以喜歡做愛,但是這些東西都不重要噢,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侵犯就只是這麼簡單的一個定義:你做了我不要你對我做的事,你有任何的理由這麼做,關我屁事? 
 
你覺得我可以讓你上,關我屁事?

你覺得我也想讓你上,關我屁事?

你覺得我以前給你上過了所以現在當然也可以再來一次,你是個白癡,我很遺憾,但是那關我屁事? 

這種基本對於性侵的認識,我們竟然還、得、拿、出、來、談、嗎?然後你們還覺得這叫做對情慾的否定和對性的汙名嗎?

在性侵案中,這些事情本來就都不重要。「即使」在性侵之前確有遊戲競逐、調情往來,甚至已同床共枕,我們選擇踩住一個節點並只辨識當下的意願,這是價值取捨;這樣的價值取捨在表明我們同意一件事:不管有3個還是300個可能讓侵害者誤會我意願的理由,也不管這些理由真實與否,這些理由都無從合理化和改寫侵犯的事實。

你(們)顯然不分享同樣的價值觀。你們顯然認為指出輔大性侵案中存在酒精、聚會、雙方當事人的互動,就可以使焦點轉移,你是我看過這個世界上最噁心的人。我再也不會相信與你(們)有關的團體講的任何話與從事的任何行動。我希望你們全部下地獄,你們才是最厭惡性、最誤解性的人。



補充,與修改: 挑戰當事人的意願做為一種解構既有性受害框架、強暴迷思的手段,也不是這麼做的。張的發言在(顯然也無意)不與當事人直接對話的情況下,甚至也脫離了做為一種強度性權運動、翻轉性受害位置的可能性,而只是一種背後猥瑣的議論。再把民陣與另一當事人夏林清的角色共同列席,這種發言只剩下無限的惡意與卑劣的企圖。

 說他(們)有任何對於翻轉性受害意識的正當性,那是侮辱了這條路線與嚴重的誤解。對他們來說,當事人的錯,顯然是錯在沒有一邊說自己被強暴、一邊同時檢討自己的前後言行,以及坦承交代面對是不是在當下也有爽到,然後更方便做為合理化夏林清一連串處置的脫身素材。要做到這樣才叫做不汙名化性,才叫做誠實面對自己的情慾,我要說的是這種訓練方式非常扭曲,然後他們全都壞掉了。這是我稍微平靜一點以後做出的意見修改,我希望有轉文的朋友可以幫我補充以上。 (2016.06.17 13:00)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四】Dejavu

 作者:Sada Chou

3與7與1這三個數字不知道對夏林清來講有什麼沖剋,除了輔大事件中關鍵的713現場,在吳永毅〈左工二流誌〉裡提到的另一個事件現場:「三一七大團體裂 解事件」,直接促使吳決定離開工委會,夏在其中也扮演關鍵角色,事發後(事發經過請自己去看書,此處僅摘要吳與夏的數段對質現場):

「那天中午我帶著未完成的〈叫二哥太沉重〉的告別信,緊張地去工作室見夏林清,當我邊吃便當,邊讓夏讀我的草稿時,她就落淚了。我原本帶著憤怒來對話的,模模糊糊地覺得有一筆帳要算(要她為3月17日踩過我和陳素香的「粗暴」介入「認帳」;她一落淚就使關係顛倒,因為我知道自己一定不會落淚,如果再表達憤怒,更會落入男性、無情感、冷酷的不利框架。...(中略)我立即變得更慌亂、心虛,懊惱自己為何不能像夏一樣「直指核心問題」,反而編織一個權力爭奪的故事來攻擊夏,自我驗證「男性權謀」,且反轉成是我在粗暴的踐踏她。我們進行一小段我與淑惠和巧仁關係脈絡的檢查之後,她追問:「我也是團體的成員之一,你們為什麼要把我特殊話?阿香說你們在逼淑惠上位子,但因為我的出現使你們功虧一簣。我參加團體,看到大團那樣的情況,我一定會介入的。團體成員像是淑惠會利用我,這本來就是團體中的可能之一,它就是會發生的。如果是我,我會選擇帶著矛盾走下去,為什麼你不能選擇帶著矛盾走下去?」

吳永毅:「我和你不一樣。」(我想說「不平等,因為夏不會被糟蹋,而我會;但講不出來。」

(p455~457,第八章)

另一段:

「回到小屋,阿香問:被打敗了嗎?我說沒有,但卻真是這種感覺。她上次去士林見夏(3月21日),想表達憤怒,但卻被質問為何不能正面的思考,【她的憤怒反而被問題化】然後被迫進入尋找解決方案。夏和我面談時,雖然沒有邀我進入解決方案,且形式上開放平等對話,但是卻不可能,當年意識到一部分那個實質的不對等:夏是威權,她在工作室有等同於鄭的權威;有關人及組織的狀態的處理,夏有絕對的權威。因此在面對她、處理與她的衝突時,覺得自己是透明的,而且很快會認為自己是錯的,她提的問題才是對的。」

「因為在集體經驗裡只有夏林清出手處理其它成員的「人的狀態」,從沒有她自己也是「被處理的狀態之一(當事人);而我,我是「人的工作」的能力特別殘缺而被嫌棄的成員,卻遇見這第一次。但是夏從不接受她的「特殊地位」(與鄭性質不同的威權),以及因此產生的不對等;她和我(及陳素香)面談的過程中,既是當事人,又遊走到督導位置來協助我(及陳素香),所以我們倆不約而同地感覺找她對話反而是「二度傷害」。


3月30日見過夏林清之後,我更加挫折,憤怒和被羞辱的情緒再次被否定,也更加痛恨自己,為什麼在她面前如此無能;和前面一整年被嫌棄的經驗相接,我就更傾向把自己封閉起來,不要再硬撐和自取其辱。決定不再理會來要求處理關係的各種動作,死也不回大團體交代。」

(p458~459,章節同上)
說明:作者敘事夾雜回憶與筆記眉批,行段與字體粗細與我打字摘錄受限於網誌格式未能完全一致,但文字及段落順序全同。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14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MXfjvQ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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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













【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三】互動式小劇場與妄想症利益共同體

作者:Sada Chou

我覺得現在的局面非常有趣,已經進入一種多方混戰,而且每個人都可以用世界知名評論員號稱台灣最公正的公正哥董智森最著名的分析邏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來削弱對方論據的信度;董哥站穩台灣名嘴一哥的實力不是浪得虛名,這種方法要求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與一定的暗渡、偷換概念於三言兩語之間的能力,我每天聽飛碟午餐都覺得他真的是個人才,難怪國民黨要找他去給新科立委上課。

往前比對回朔立場,最遠的甚至可以你的一生為分析資料來評論你是否一致,張娟芬是這樣,劉瓦礫也是這樣,我也是這樣,但現在大家都是這樣以後就不好玩了,因為這種方法直覺又簡單,然而在指出「幹你雙重標準」之後就無話可說,那麼當大家都雙重標準的時候,唯一不會落實這種指責、不會被彷彿藤蔓那樣不斷增生又互相纏繞的這種檢驗方式所擊中的,只有自始至終都沒有核心關懷、沒有做過任何事、所有的言行都只在反對與質疑別人的言行的人,落得一身乾淨清爽。
 
所以不行啊,正是因為除了上述那種人以外,在這個圈子裡的人幾乎都有自己的核心關懷,最不缺的就是各種表態與立場了,所以很快地我們就(應該)發現,這是一條抹消彼此過去的路,而且隨著交鋒炙烈,彼此的反應越來越直覺、願意細心留意差異的善意越來越少,我們每給對方帶上一個豬頭帽子,自己就會被帶上兩個豬頭帽子,到最後舉目四望豬茫茫,唯一乾淨的那個,看起來又討人厭的要死。不是一條路啊。

所以這種遊戲不能玩了,但我還是好想玩最後一次、最後一次就好:那些說「又沒有說不要面對713只是還需要一點時間你們在現在繼續吵這個很無聊」的人,怎麼前幾天在朱生已經撤銷、更正部分指控以後,民陣成員還滿天下地追擊聲討朱生要他先道歉先負責的時候,何燕堂還說出類似”哎呀膩看看為師的早就看出你是一個狡猾的學生”這種話的時候,你沒有說「事情弄清楚就還需要一點時間你們這樣很無聊」呢?你雙重標準。

好了。(跳一下)

現在幾乎已脫離原脈絡而產生一個新的事件,叫做夏林清之死與民陣圍事,這可能又會化胎為兩個事件,哪兩個,我咖啡喝得還不夠多,現在想不清楚。但是我有預感這件事在不斷增生、離題,現在它已經飄浮到快要看不見原岸的水中央了,並分裂成一個一個的小島,島上各自聚眾鬥毆。連夏林清的臉書上都出現意義不明的小編,──我最討厭小編這兩個字了,還記得在社大跟同事討論臉書粉絲頁經營的方法,第一件事就是強烈要求不要自稱小編,「編」具有代理、代言、審查的各種意涵,哪怕是在組織共同經營的粉絲頁面上,都不該有什麼代理代言審查人出現,我們就是代表自己說話,當我們需要代表組織時,以「我們」做為共同體的自稱就已足夠,小什麼編?誰編?
 
突然想到以前都對同事很兇,希望不要有前同事跳出來說我壓迫他們,哎呀又離題。

然後夏林清的個人臉書上莫名其妙出現小編,也出現「我們」了。「我們」到底是誰?為什麼在這件事情中,除了當事的夏、朱、巫,勉強把可能有行政責任的輔大心理系所算進去,現在又出現一個利益想像共同體的「我們」?這個我們非常自苦,出現在各交鋒場域以一種共同/連帶受害人的角色發聲,並且從夏的最新回應看來,甚至拉扯與牽動、競逐與夏林清在此事中的自主決定,我覺得這件事實在荒唐,因為如果他們不跳出來搶這個位置,夏林清只是夏林清,夏林清不是「他們的夏林清」,夏林清不是一個共同體,這裡不應該存在著共同體利益。
 
簡單地說,到底誰會把帳算到你們頭上?也許的確會有極少數的情緒飄散過去,但這種程度的,波及,有強到能使你們凝聚為一利益共同體的程度嗎?那末朱巫兩人的爸爸媽媽要不要也組一團?那麼看了這所謂的小編發言感到厭世的人們能不能也組一團出來主張自己權益受損?大家都組團出道好啦,多熱鬧? 

我真的不明白到底是在熱什麼鬧。然後講到這樣的效應,是引動越來越多人自主抱團之後加入戰局,那就不要再說「為什麼你們不給時間讓師生有機會對話呢?」因為不斷地有新的利益共同體加入要求某人對他們負責啊,如果不是小編們不斷給自己加戲,拉把椅子就硬坐到場中央,還加到六個多小時的會用一半的時間來討論朱生該如何對小編們負責,戲會一直演下去演到一個散不掉的嗎? 

這個互動式小劇場的荒謬動能,在夏林清最新的覺悟中看到解套的端倪:


她寧可回到面對面的脈絡。人的關切勝過在公共空間爭勝負,這是她的價值堅持,卻也是我們經常跟她衝突的地方,因為我們強烈地感受外界各種質疑的壓力,她的清白幾乎被毀,我們也都被波及,得共同承受。我們一直有拉扯爭論:先重內還是先重外?最後還是選擇讓她的方向先貫徹到底,若她真討不回公道,我們再接手。

雖然最後一句像是一齣恐怖喜劇片(或是喜劇恐怖片?總之一定是又恐怖又好笑,像是那個我要跟你說一個世界上最恐怖的笑話:從前從前有一隻鬼,他掉到廁所裡 面淹死了)的預告,但是一旦夏林清停止、拒絕繼續被小編代言,真正的對話場域才有希望打開,她真正的清白也才有重見天日的可能。小編的危險性,夏林清顯然 都懂了,希望小編們也懂。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12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XZMceQ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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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a Chou: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